加拉太書3:19-29

19這樣說來,為甚麼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,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。
20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設立的;神卻是一位。
21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對立嗎?絕對不是!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,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。
22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,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。
23但這「信」還未來以前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像被圈住,直到那將來的「信」顯明出來。24這樣,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,直到基督來了,好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25但這「信」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啟蒙教師的手下了。
26其實,你們藉著信,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神的兒女。
27你們凡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:
28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,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。
29既然你們屬於基督,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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