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3:10-1

10凡出於律法的行為都是受詛咒的,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持守律法書上所記的一切而去行的,都是受詛咒的。」
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,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12律法並不出於信,而是說:「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得生。」
13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,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。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。」
14這是要使亞伯拉罕的福,因著基督耶穌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能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
15弟兄們,我照著人的觀點說,人的遺囑一經確定,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。
16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,並不是說「和眾後裔」,指許多人,而是說「和你那個後裔」,指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17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使應許失效。
18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,就不再是出於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瑪拉基書2:17-3:6

羅馬書8:26-30

傳道書2:12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