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21:1-11

1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
2「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服事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離去。
3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;他若是有妻子的,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。
4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,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,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,他要獨自離去。
5倘若奴僕聲明: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離去。』
6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前,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。
7「人若賣女兒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那樣離去。
8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,後來看不順眼,就要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對她失信,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。
9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。
10若另娶一個,她的飲食、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。
11若不向她行這三樣,她就可以白白離去,不必付贖金。」

一句經文禱告:
  • 加拉太書 5:1

    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




留言

E1-1表示…
主啊,孩子謝謝你,耶求主幫助我堅定的活出信仰。
匿名表示…
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
E1-2基督來是要我們活著有公義、有愛、有盼望,感謝主使我生命得自由
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
阿們
Ruth Hu寫道…
這段經文乍看之下,會覺得為何男女的處理方式不同,為何男的服事六年就可以自由出去,女的卻不行。
其實這跟當時的文化背景有關係,女人是沒有辦法自由工作的,上帝會這樣規範,其實是為了保護女人跟他的孩子。上帝考量事情,會因時間空間的不同,做不同的處理,但是唯一相同的,是基於愛和憐憫。
有時候我做事情會據理力爭,但有時候會少了客觀的考量,讓我學習神的智慧,抓住神做事的原則,而不是呆板的經文字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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