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18:21-35

21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22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。
24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25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
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28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
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』
30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31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
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
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』
34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
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※本次講解由林櫻宜牧師提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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