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5:27-37

27「你們聽過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
28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
29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,就把它挖出來,丟掉。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,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。
30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,丟掉。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,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。」
31「又有話說:『無論誰休妻,都要給她休書。』
32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休妻的,除非是因不貞的緣故,否則就是使她犯姦淫了;人若娶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
33「你們又聽過有對古人說:『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。』
34但是我告訴你們:甚麼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著天起誓,因為天是神的寶座。
35不可指著地起誓,因為地是他的腳凳;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,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京城。
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,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。
37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。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※本次講解由賴俊甫jack宣教士提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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