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一書2:1-11


 1我的孩子們哪,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,不單是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3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,就知道我們確實認識他。4人若說「我認識他」,卻不遵守他的命令,就是說謊話的,真理就不在他裏面了。5凡遵守他的道的,愛神的心確實地在他裏面達到完全了。由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他裏面。6凡說自己住在他裏面的,就該照著他所行的去行。7親愛的,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,而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;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過的道。8然而,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,在基督裏是真實的,在你們也是真實的,因為黑暗漸漸消逝,真光已經在照耀。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,卻恨他的弟兄,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。10那愛弟兄的,就是住在光明中,他不會使人失足犯罪。11惟獨那恨弟兄的,是在黑暗裏,也在黑暗裏行走,不知道往哪裏去,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※本次講解由賴俊甫jack宣教士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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