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得前書4:12-19

12親愛的,有火一般的考驗臨到你們,不要奇怪,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;
13倒要歡喜,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,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。
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是有福的,因為榮耀的靈,就是神的靈,在你們身上。
15你們中間,不可有人因為殺人、偷竊、作惡、好管閒事而受苦。
16若有人因是基督徒而受苦,不要引以為恥,倒要因這名而歸榮耀給神。
17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;若是先從我們開始,那麼,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?
18「若是義人還僅僅得救,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?」
19所以,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,將自己的靈魂交給那信實的造物主。

難解經文
*17-18「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」、「義人還僅僅得救」:①要將悖逆的、不順從的人從神的家除去,這與下節的義人得救,不敬虔的人失喪的意思相合。②受苦也是審判的過程之一。這一段話同時包含安慰和警告。對於不信福音的人,特別是那些逼迫信徒的人,神要審判他們‘對於讀者,這是一個不明顯的警告。彼得不是說信徒會失去救恩,乃是提醒讀者反省自己的光景,確定自己與神的關係如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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