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25:1-10

25:1 人若有爭訟、來聽審判、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、定惡人有罪。

25:2 惡人若該受責打、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、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。

25:3 只可打他四十下、不可過數、若過數、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。

25:4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、不可籠住他的嘴。

25:5 弟兄同居、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、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、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、與他同房。

25: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、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。

25: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、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、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、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。

25: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、他若執意說、我不願意娶他.

25:9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、脫了他的鞋、吐唾沫在他臉上、說、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、都要這樣待他。

25:10 在以色列中、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。




本日影片 由 姚復鈞牧師  錄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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