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7:1-11

7:1「耶和華-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,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,就是赫人、革迦撒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,共七國的民,都比你強大。

7:2 耶和華-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,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,不可與他們立約,也不可憐恤他們。

7:3 不可與他們結親。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;

7:4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,去事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。

7:5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:拆毀他們的祭壇,打碎他們的柱像,砍下他們的木偶,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。

7:6 因為你歸耶和華-你神為聖潔的民;耶和華-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,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

7:7「耶和華專愛你們,揀選你們,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,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。

7:8 只因耶和華愛你們,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,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,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。

7:9 所以,你要知道耶和華-你的神,他是神,是信實的神;向愛他、守他誡命的人守約,施慈愛,直到千代;

7:10 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,將他們滅絕。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,決不遲延。

7:11 所以,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。」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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